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权威服务中心,钢结构与普通钢筋混凝土不同,稳定性要求更高,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出现结构安全事故的里,十栋里就有9栋是钢结构,由此可见,钢结构的事故率非常高,究其根本,就在于钢结构自重轻,跨度大,抗风抗侧移能力弱,稳定性要求高,而国内的建造工艺参差不起,经常盲目施工,冒险蛮干,把钢筋混凝土的施工经验照搬照套到钢结构里面,导致出现歪斜、变形过大甚至倒塌等事故发生。所以,钢结构应严格要求,按设计施工,且应由专业的检测公司全程检测或者竣工检测,竣工后还应定期观测,一般十年应进行一次检测,密切观测物发展状况。钢结构结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繁多,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也复杂,即使是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也不一样,从而质量问题的分析、判断和处理增加了复杂性。例如焊接裂缝,其既可发生在焊缝金属中,也可发生在母材热影响中,既可在焊缝表面,也可在焊缝内部;裂缝走向既可平行于焊道,也可垂直于焊道,裂缝既可能是冷裂缝,也可能是热裂缝;产生原因也有焊接材料选用不当和焊接预热或后热不当之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还将随着外界变化和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地发展变化,质量缺陷逐渐体现。例如,钢构件的焊缝由于应力的变化,使原来没有裂缝的焊缝产生裂缝:由于焊后在焊缝中有氢的活动的作用便可产生延迟裂缝。又如构件长期承受过载,则钢构件要产生下拱弯曲变形,产生隐患。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权威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承接全国业务范围,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一、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钢结构适用性等级划分:
根据以上的评定理念可以将钢结构的适用性等级划分为I、II、Ⅲ、Ⅳ四个等级。
I级: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使用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得到保障,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性指标应大于1.8-2.0,保证率应大于96%-98%.
II级:个别位置的结构或构件的可能出现超过规范的限值,但并未出现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的情况,的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没有受到影响,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性指标应大于1.0,保证率应大于85%。
Ⅲ级:结构或者构件的某些指标明显超过某些规范的限值,存在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现象,但的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尚未受到明显的影响。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性指标应小于1.0,保证率应小于85%。
Ⅳ级:构件和设施已经出现适用性问题,应该进行处理。
对于适用性为Ⅳ级,使用功能已构成影响的结构应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适应性为II、Ⅲ级,应加强检测。当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形不稳定且变化趋势不明确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二、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质量检验评定等级
2.2.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划分为“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
2.2.2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2.2优良: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应有60%及以上的项目为优良项,其余项目均达到合格的规定。
一个基本项目所抽检的处(件)中有60%及以上达到本标准优良的规定,其余处(件)达到合格的规定,该项目应为优良项。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3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2.3.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2.3.2优良:包括主体结构分项工程在内,应有60%及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其余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2.4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2.2.4.2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有60%及以上为优良,其余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以上。
2.2.5钢结构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2.2.5.1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
(1)构件出厂合格证;
(2)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和大跨度桁架钢材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3)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球节点和大跨度桁架出厂前的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4)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出厂前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出厂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6)设计要求做强度试验的构件的试验报告;
(7)安装所采用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8)一级、二级安装焊缝探伤报告;
(9)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10)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11)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
(12)安装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13)安装采用的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4)防火涂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2.5.2钢结构制作项目:
(1)柱、主梁、吊车梁、网架或桁架主要构件的钢材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2)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4)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5)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7)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8)隐蔽部位焊缝检验记录;
(9)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0)多节柱制作检查记录;
(11)设计要求作强度试验的构件试验报告。
(12)构件预拼装检查记录。
2.2.6钢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的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2.6.1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高强度螺栓连接、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标记基准点、金属压型板、梯子栏杆平台等10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强度螺栓连接:螺栓、螺母、垫圈安装正确,方向一致,已作终拧标记;
(2)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安装螺栓齐全或基本齐全,未装安装螺栓的孔已按规定处理;
(3)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4)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5)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现场切割割口平整;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和粘结泥沙,连接在结构上的临时设施已拆除或已处理;
(6)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7)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8)标记基准点:大型重要钢结构应设置沉降观测基准点;厂房钢柱和钢构筑物有中心标志;
(9)金属压型板: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凸凹,檐口、屋脊平行,固定螺栓牢固、布置整齐,密封材料敷设良好;
(10)梯子、栏杆、平台:连接牢固、平直、光滑。
2.2.6.2钢结构制作项目的观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切割缺陷、切割精度、钻孔、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标记等10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缺陷:断面无裂纹、夹层和超过规定的缺口;
(2)切割精度:粗糙度、不平度、上边缘熔化符合规定;
(3)钻孔:成型良好,孔边无毛刺;
(4)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5)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6)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粘结泥沙;
(7)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8)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9)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无氧化铁皮、毛刺、焊疤、不应有的涂料和油污;
(10)标记:中心、标高、吊装标志齐全,位置准确,色泽鲜明。
2.2.6.3观感质量应由3人及以上共同检验评定。检验人员应对每个项目随机确定10处(件)进行检验,并应按本标准规定对每处(件)分别进行评定。
2.2.6.4观感质量的等级应依据检验人员检验评定汇总结果按下列五级进行评定:
(1)当汇总结果中有不符合本标准合格规定的处(件)时,应评为五级。
(2)当汇总结果中全部处(件)均符合本标准合格规定时,应评为四级。
(3)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20%~49%的处(件)符合本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三级。
(4)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50%~79%的处(件)符合本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二级。
(5)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8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一级。
2.2.7当工程质量经检验不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2.2.7.1返工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2.7.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可评为合格;
2.2.7.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和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制作项目)不应评为优良。
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钢构件焊接工程
3.2.1保证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焊条、焊丝、电渣焊熔嘴、焊剂和保护气体等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3.2.1.2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有效期。
3.2.1.3对制作、安装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2.1.4对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探伤,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焊缝探伤报告。
3.2.1.5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3.2.2基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焊缝外观质量:
合格:焊缝外形较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优良:焊缝外形均匀,成型良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2.2三级焊缝表面气孔:
合格:直径小于或等于0.4t(板厚)且不大于3mm的气孔,在50mm长度范围内不超过2个,气孔间距应大于6倍孔径。
优良:直径小于或等于0.3t(板厚)且不大于2mm的气孔,在100mm长度范围内不超过2个,气孔间距应大于6倍孔径。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查。
3.2.2.3二级焊缝咬边:
合格: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05t(板厚)且不应大于0.5mm,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00mm,两侧咬边总长度应小于总抽查长度的10%。
优良: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05t(板厚)且不应大于0.5mm,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00mm,两侧咬边总长度应小于总抽查长度的6%。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总抽查数不少于10条。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焊缝量规检查。
3.2.2.4三级焊缝咬边:
合格: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1.0mm。
优良: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两侧咬边总长度应小于总抽查长度的20%。
检查数量:每种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条。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焊缝量规检查。
3.2.3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3的规定。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每件不应少于1条。长度小于500mm的焊缝,每条抽查1处;长度在500~2000mm的焊缝,每条抽查2处;大于2000mm的焊缝,每条抽查3处。
四、本公司除办理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鉴定,还承接以下全国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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