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城市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将日益成为我国旧城改造的关键。综合改造不是推倒重建,这既不经济也不现实,而是立足于现有条件,新建与改造并重。近年来,许多城市在规划上采取两条出路:一是占用郊区大量农田和耕地建新房,二是拆除旧的低层楼房,重新建高层楼房的大拆大建。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1985年底,我国拥有城镇房屋面积46亿平方米,按设计基准期50年计算,这些建筑物已了“中老年”服役阶段,其中约一半需分批检测、修缮、加固才能其使用寿命。另外,过去相当多的城乡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房屋布局、层高不合理等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随着生产力的,建筑功能已经越来越不能人们的需要。因此,对多而层数低的房屋进行加层改造的同时其使用功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举措。
在建钢结构和既有钢结构检测的异同
检测参数:检测参数相同,但有些参数在既有钢结构中无法检测,如高强度螺栓摩擦系数等。 取样方法:包括取样位置,多数情况下不同。既有钢结构要考虑结构实际受力状态。 抽检比例:包括抽检位置,多数情况下不同。形成抽检比例的基本群体不同。 检测方法:既有钢结构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检测方案:在建钢结构直接采用相应规范或标准;既有钢结构参考相应规范或标准,并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改。 钢结构检测与检测内容 钢结构检测与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缺陷、结构系统、损伤状况的检测以及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检测等方面,对有要求的钢结构还应进行专项检测,如火灾后钢构件的检测与检测,钢构件疲劳度检测与检测,钢结构动力检测与检测等。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检测存在疑虑并申请检测时,可以通过小区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检测中心提出房屋安全检测申请;如果没有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提出房屋检测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检测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检测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屋安全检测。
哪些厂房需要做安全检测?
答:
①厂房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厂房;
②厂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厂房安全;
③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④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
⑤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⑥zhengfu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厂房质量检测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厂房质量检测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实施动态,厂房检测又称厂房质量检测估,是指由具备的检测单位对厂房质量进行检测,估,并开具报告的过程。
所涉及的检测技术包括:厂房检测技术、结构加固补强技术、工程检测监测技术以及guojia认可实验室等厂房检测游技术整合在一起,可称之为厂房检测的综合技术。
(一)厂房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厂房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二)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厂房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一、承重检测
一般为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检测,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二、承重检测重点
作为房屋安全检测里面的主要检测专项,承重检测主要以检测梁、板为主,柱为辅。承重检测主要是检测出楼面上限承载力,用上限承载力数据和原设计以及甲方需求的承载能力进行对比判,得出楼面承载力能满足需求的结论或提供楼面上限承载力数值作为甲方使用维护的参考依据。
三、承重检测主要工作
承重检测的主要工作有以下:现场检测(抽芯、钢筋开凿/扫描、图纸复核/测绘)、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构建模验算(2-3天)、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报告编写及审核。
为了数据的准确和报告的专注性性,时间方面我们这边按现场完成后10-15个工作日出具报告。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4.1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附录H.2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 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 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附录H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4.3 对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钢结构体系,宜进行实际结构动力测试,确定结构自振周期等动力参数。结构动力测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4 钢结构杆件的应力,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电阻应变仪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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