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城市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将日益成为我国旧城改造的关键。综合改造不是推倒重建,这既不经济也不现实,而是立足于现有条件,新建与改造并重。近年来,许多城市在规划上采取两条出路:一是占用郊区大量农田和耕地建新房,二是拆除旧的低层楼房,重新建高层楼房的大拆大建。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1985年底,我国拥有城镇房屋面积46亿平方米,按设计基准期50年计算,这些建筑物已了“中老年”服役阶段,其中约一半需分批检测、修缮、加固才能其使用寿命。另外,过去相当多的城乡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房屋布局、层高不合理等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随着生产力的,建筑功能已经越来越不能人们的需要。因此,对多而层数低的房屋进行加层改造的同时其使用功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举措。
对于砂浆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其墙体抗震承载力也满足8度设防要求,但是在构造柱、圈梁设置存在不合理或者楼梯间设置在端部等学校建筑工程,应采取在内外纵墙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钢拉杆、楼梯间三面墙体加固等的局部加固措施。 对于那些具有不合理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的学校建筑来讲,抗震加固应从对结构抗侧力体系进行改变和结构的对称性进行改善开始。对于楼梯间的加固应根据楼梯间的位置确定相应的加固方法:如果楼梯间在转角时,不应加固的过强,此时加固可采用适当对配筋率的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大的方法来进行,同时对相邻的横向墙体进行加固,总而言之,加固后楼梯间墙体要比相邻墙体的抗侧力刚度小,避免增加使得其破坏程度被加重;如果楼梯间在中部,则加固方法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进行。对于以下情况应采取截面或粘钢等加固补强的措施来进行,例如:对于抗震承载力承重柱、楼梯梁、梁不能够对其进行满足的,或者是楼板开裂等。对于以下情况应采取维护、修补措施对学校工程的耐久性进行确保,例如:外墙渗漏、楼板出现缝裂等情况。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方法 2.1检测构件尺寸及平整度 应严格根据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具体尺寸标准对钢构件的尺寸偏差进行准确计算;计算所得的偏差允许值必须与其产品标准规定的范围相符。由于梁和桁架构件会出现平面内的垂直变形和平面外的侧向变形,所以应将检测重点放在垂直变形与侧向变形的平直度上。柱共存在柱身倾斜变形与挠曲变形两种。 检查过程中,先通过目测找出缺陷之处或者疑点地方时,对梁、桁架可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细线,接下来对各点间的垂直度与存在的偏差加以准确测量;通过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柱的垂直度。对于柱挠曲,应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者实施细线测量。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房屋不能提供竣工备案的幼儿园、学生接送站、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在申请办学的时候需要提交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房屋安全检查报告。
房屋检测单位根据《民用建筑性检测标准》(G292-1999)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关房屋进行安全检测、抗震性能检测。
结合详细的房屋结构现状勘查,主要包含以下几点检测检测内容:
1.收集调查:收集建筑的设计文件(包括地勘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
2.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现状的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建筑层数、层高、梁柱截面尺寸等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
3.结构使用条件勘查:楼面荷载、分隔墙布置、使用环境等。
4.地基基础勘查:地基变形、上部结构反应(有无倾斜、有无墙体开裂等)。
5.上部结构表面现状勘查:结构构件有无破损、有无明显的挠度变形,梁板及墙体有无明显裂缝;裂缝的分布、形状、大小等。
6.材料性能检测:对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采用钻芯法检测;对结构构件的配筋进行开凿检查及采用扫描型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扫描检查。
7.结构复核计算:复核计算房屋的现状结构,确定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按现行规范标准的结构安全等级。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检测存在疑虑并申请检测时,可以通过小区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检测中心提出房屋安全检测申请;如果没有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提出房屋检测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检测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检测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屋安全检测。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4.1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附录H.2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 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 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附录H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4.3 对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钢结构体系,宜进行实际结构动力测试,确定结构自振周期等动力参数。结构动力测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4 钢结构杆件的应力,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电阻应变仪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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