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大可达800t)。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变形与损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构件挠度、结构垂直度、基础不均匀沉降、结构损伤(包括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伤、混凝土中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预应力锚夹具的损伤)。
用水准仪、激光测距仪或拉线检测构件挠度;
用经纬仪、激光定位仪或吊锤方法检测构件垂直度;
用水准仪检测不均匀沉降;
结构损伤检测应确定损伤源,确定损伤面积和深度。
钢筋配置与锈蚀
钢筋配置情况检测:
1.框架柱的单侧主筋配置数量
2.抗震墙水平、竖向钢筋间距
3.楼板支座负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包括悬挑板、跨度较大的板),相应的位置应测量楼板厚度
抽样数量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3.3.13条、检测类别B(新建项目若
施工手续齐全可按A类)确定
对钢筋直径、保护层有争议时,凿开混凝土检测
钢筋锈蚀:根据检测需要确定。
1第 一级检测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检测为主进行综合价,第二级检测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价。
2.当符合级检测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为满足抗震检测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检测;当不符合级检测要求时,除检测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应由第二级鉴 定做出判断。
3.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构造检测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检测标准各章规定的大值。
3.2 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 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要求检测。 3.3 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 检测要求。
结构整体的稳定,在结构的纵向,主要依靠结构的支撑系统来保证,如钢柱的柱间支撑,钢屋架的上、下弦水平支撑和垂直支撑等。支撑系统能否地传递结构纵向的水平荷载(风荷载、地震荷载、厂房吊车荷载等)。横向,依靠结构自身(框架或排架)的刚度来保证,主要要考虑结构自身能地传递结构横向的水平荷载。
构件本身的稳定主要由构件组成部分的自身刚度来保证,要保证构件本身及其组成部份(杆件或板件)在荷载作用下不发生屈曲而丧失稳定(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受压或压弯构件上)。因此,构件本身的稳定因素主要是构件的计算长度和截面特性,包括平面内和平面外的两个方向,当然,还应该包括材料的强度和应力的大小。它主要是找出外荷载与结构内部抵抗力间的不稳定平衡状态,即变形开始急剧增长的状态,从而设法避免进入该状态。因此,它是一个变形问题。如轴压柱,由于失稳,侧向挠度使柱中弯矩大量增加,因而柱子的破坏荷载可以远远低于它的轴压强度。显然,轴压强度不是柱子破坏的主要原因。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该对钢结构进行检测与检测。 01 对于在建钢结构工程 1)供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不足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过程中停工后恢复建设。 02 对于既有钢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建(构)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2)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扩建、加层、插层、较大规模维修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 3)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整移; 4)对钢结构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 5)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历史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性; 6)建(构)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年限; 7)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8)钢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变形; 9)钢结构受到灾害、事故等作用影响,并产生明显损伤; 10)在既有钢结构附件进行有关活动而可能对结构产生损伤时,活动方与被影响方双方协议需要检测与检测; 11)对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钢结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与检测; 12)其它需要了解结构性的情形。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4.1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附录H.2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 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 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附录H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4.3 对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钢结构体系,宜进行实际结构动力测试,确定结构自振周期等动力参数。结构动力测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4 钢结构杆件的应力,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电阻应变仪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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