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测:厂房性安全检测分正常使用性检测和结构安全性检测。
2.性检测:分工业建筑性检测、民用建筑性检测、古建筑性检测、高层建筑性检测等。
3.品质性检测:分常规性品质检测、接管验收(收楼)检测、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等。
4.抗震检测:主要是抗地震检测和共振现象检测。
5.受灾房检测:分火灾房检测,水灾房检测,风灾房检测,震灾房检测,雷击房检测等。
7.损坏赔偿检测。
8.既有房屋的原状检查和绘图。
9.旧房加设电梯的检测。
10.专项技术检测: 增层增荷、 改变用途、加固维修改造(含征地骑线楼拆余部分的加固、耐久性和剩余使用年限估、建造年代构部件新旧程度和抗力估、适修性及经济性估、毗连场地施工影响(含挖土、抽水、打桩、拆房、 爆破、机械振动等) 的检测、二次装修工程影响的检测、修建加固工程、征地拆房措施和质量估、突发性汽车撞楼、等造成建筑损坏的建筑物检测估。
变形与损伤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构件挠度、结构垂直度、基础不均匀沉降、结构损伤(包括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伤、混凝土中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预应力锚夹具的损伤)。
用水准仪、激光测距仪或拉线检测构件挠度;
用经纬仪、激光定位仪或吊锤方法检测构件垂直度;
用水准仪检测不均匀沉降;
结构损伤检测应确定损伤源,确定损伤面积和深度。
钢筋配置与锈蚀
钢筋配置情况检测:
1.框架柱的单侧主筋配置数量
2.抗震墙水平、竖向钢筋间距
3.楼板支座负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包括悬挑板、跨度较大的板),相应的位置应测量楼板厚度
抽样数量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3.3.13条、检测类别B(新建项目若
施工手续齐全可按A类)确定
对钢筋直径、保护层有争议时,凿开混凝土检测
钢筋锈蚀:根据检测需要确定。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该对钢结构进行检测与检测。 01 对于在建钢结构工程 1)供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不足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过程中停工后恢复建设。 02 对于既有钢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建(构)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2)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扩建、加层、插层、较大规模维修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 3)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整移; 4)对钢结构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 5)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历史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性; 6)建(构)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年限; 7)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8)钢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变形; 9)钢结构受到灾害、事故等作用影响,并产生明显损伤; 10)在既有钢结构附件进行有关活动而可能对结构产生损伤时,活动方与被影响方双方协议需要检测与检测; 11)对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钢结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与检测; 12)其它需要了解结构性的情形。
焊接技术的实际意义
从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来看,焊机技术对于钢结构工程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具体来说,在顶棚的铺设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焊接结构。焊接作业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要选派的焊接技术工人,掌握好焊接的力度和技巧,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焊接任务,减少钢结构构件的消耗。
焊接工序的注意事项
1.每一个焊缝要一次性完成。在钢结构的焊缝焊接过程中,如果焊接技术工人面对的是一个焊缝,则需要注意一次性将其焊接好。如果在焊接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焊接连续作业中断,则再次对其进行焊接时要注意在预热之后进行。
2.在封闭状态下进行焊接,注意控制单次焊接的时间。焊接作业会不断产生火花,并且焊接作业使用电力和氧气,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降低不良天气因素对焊接工作造成的影响,因此,要尽可能在封闭的环境状态下进行焊接作业工作。单焊接作业不少于两个小时,同时要注意向工艺孔中吹入一定的氧气。
焊接技术工人在实际焊接作业时,要注意不能把焊接卡码等一系列临时设施焊接在母材上,否则会对母材造成较大的损伤,不仅影响钢结构工程的外观,也会在实质上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实际焊接作业的某一环节必须要使用这一方法,则为了限度地降低对母材的损伤,应该对母材进行一定的预热。
根据《民用建筑性检测标准》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幼儿园进屋安全检测、抗震性能检测。
结合详细的房屋结构现状勘查,并与协商制定本次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抗震性能检测方案如下:
1、根据现场勘查测绘场地总平面测绘、场地内所有房屋的建筑、结构图纸测绘。
2、现场检测建筑构件是否是否有裂缝、渗水等情况。根据地基基础设计文件与地基基础的施工记录或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等资料及有关分析结果确定是否补充勘探、是否开挖基础,以便对房屋地基基础做出相应的定。
3、进行检测估所需的必要的测量、测试,包括高差倾斜测量、房屋裂损检查、材料强度测试等;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4.1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附录H.2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 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 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附录H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4.3 对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钢结构体系,宜进行实际结构动力测试,确定结构自振周期等动力参数。结构动力测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4 钢结构杆件的应力,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电阻应变仪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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