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房屋改造检测鉴定哪里办理
物在功能改造过程中,在人为的因素作用下将发生材料结构损伤,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客观规律。这种损伤将导致结构性能劣化、承载力下降、耐久性能降低。如果能够科学地评估这种损伤的规律和程度,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可以延缓结构损伤的进程,达到延长结构使用寿命的目的。因此,在用结构的性评估方法及加固技术已逐渐成为工程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工程技术人员和研究团体已经开始把注意力转向该领域,把结构的鉴定与加固技术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是以《民用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为代表的鉴定方法。
从事故案例看,房屋拆除安全事故或由于无企业和个人承包拆除工程,或由于拆除程序、拆除作业不规范,或由于缺少有效的安全监管,或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所致。以下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导致房屋拆除安全事故的原因。
(1)无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
业主无视房屋拆除的危险性的技术要求,无视《法》的规定,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无资企业或个人,承包者再将拆除,拆除时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另外,个别业主自行组织拆除,由于无相应,常常在无拆除方案、无技术及安全交底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拆除,冒险蛮干。
(2)违反拆除程序,导致事故
在没有必要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重违反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盲目施工。拆除顺序应当是与的顺序相反的,即先建的后拆,后建的先拆。但是在一些工程的拆除过程中,发生垮塌事故一般都是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颠倒了关键的拆除工序所致。
(3)缺少有效的防范措施。导致事故
被拆房屋的安全,受气候影响较大,应准确判断气候对拆除中房屋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另外,对待拆除但是还未拆除的构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有的业主盲目追求拆除进度,完全不考虑人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迫使施工方冒险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给事故发生提供了主观条件。
(4)没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使拆除工程规避了政府安全监管、检查,给事故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5)没有实行拆除工程监理
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实行“旁站式”监理,致使拆除施工方在没有拆除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拆除,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致使事故发生。
(6)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缺乏
据调查,当前,程项目不论由具有多高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招聘来的农民工施工作业。这些人员没有经过基本的安全培训,不了解或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拆除危房施工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又因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