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危房评估检测鉴定办理方式
1、场地危险鉴定:
滑坡是黄土地区、丘陵地区及河、湖岸边等常见的灾害,尤其黄土地区的滑坡,在历史上有多次记录,危害极大。软弱土的塌陷也是常见的灾害现象,地基失稳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对于结构整体性较差的农村房屋更易造成严重破坏,使得墙体裂缝或错位,这种破坏往往贯通到基础,房屋损害后难以修复;上部结构和基础整体性较好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则会造成物倾斜。
2、 房屋危险性定性规定
一般规定
(1) 定性鉴定应以房屋结构体系中每一独立部分为对象进行;
(2)定性鉴定应由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经短期培训后进行;
(3)定性鉴定应以目测损坏情况和经验判断为主,必要时,应查阅尚存的档案或辅以仪器检测。定性鉴定应采用统一编制的检查检测记录表格。
3、房屋评定方法:
对砖混房屋的检查,应着重检查承重墙、楼、屋盖及墙体交接处的连接构造。并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自承重构件的损坏与非承重构件的损坏,以及沿灰缝发展的裂缝与沿块材断裂、贯通的裂缝等。
对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检查,应着重检查柱、梁和楼板以及围护墙。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饰面砖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损坏;主要承重构件及抗侧向作用构件的损坏与非承重构件及非抗侧向作用构件的损坏;一般裂缝与剪切裂缝、有剥落、压碎前兆的裂缝、粘结滑移的裂缝及搭接区的劈裂裂缝等。
对传统结构房屋的检查坏,应着重检查木柱、砖、石柱、砖、石过梁、承重砖、石墙和木屋盖,以及其相互间锚固、拉结情况,并检查非承重墙和附属构件。
本公司承接以下全国业务: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性水平时。
3、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