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结构抗震检测鉴定找什么单位——有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检测鉴定
1、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或者有桩基、地下物和构筑物等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房屋结构抗震检测鉴定找什么单位——房屋结构抗震检测鉴定主要内容:
1)调查房屋概况:对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安全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结构维修可行性建议。
三、房屋结构抗震检测鉴定找什么单位——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3.1混凝土
3.1.1可根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23-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并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也可根据《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15-95,检测混凝土强度。
3.1.2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
3.1.3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
3.1.4根据《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
3.2钢材
3.2.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钢材加工成试件,按《金属拉力试验方法》GB228,确定结构钢材的力学性能。
3.2.2如现场条件不容许采集用于测试力学性能的试样,可根据《钢铁及合金中碳量的测定》GB223.1,采用钢末化学分析方法,通过确定钢材的品种,推定钢材的力学性能。
3.2.3钢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2.4可采用X-射线、磁粉和超声波等方法对钢材进行探伤。
3.3木材
3.3.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木材加工成试件,按《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5、《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方法》GB1936、《木材顺纹抗剪强度试验方法》GB1937、《木材顺纹抗拉强度试验方法》GB1938、《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9确定木材相应的力学性能。
3.3.2木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3.3可采用敲击法确定木材的老化程度。
3.4砌体
3.4.1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
3.4.2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清洁砖表面后,按《砌墙砖(外观质量、抗压、抗折强度、抗冻性能)检验方法》GB2542,确定砖强度等级。
3.4.3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可按《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GBJ08-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3.4.4可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标准,推定砌体强度。
四、房屋结构抗震检测鉴定找什么单位——抗震性能的缺陷
在我国,砌体结构因其施工方便、构造相对简单、造价较其他结构形式相对低廉等优点成为广泛应用于中小学校舍的结构形式。砌体结构属于脆性材料的结构,其抗震性能与承重能力是通过砌块与砂浆间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砌体结构其抗拉、弯、剪强度相对其抗压强度要低,砌块间的连接也较差,虽有一定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圈梁等的加强措施,但当有强震时,在地震波的作用下,砌块之间的连接很容易遭到破坏。尤其是未经过抗震设防设计的砌体结构,在强震中破坏更为严重,易出现整体垮塌。历次震害数据表明:砌体结构房屋的毁坏和倒塌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
由于中小学校舍年代各异,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也不尽相同。部分是20 世纪70年代或更早的学校校舍均无抗震设防;20 世纪80 年代建造的校舍按78 版抗震规范设计;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校舍按89版抗震规范设计;2003 年后建造的校舍按《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 2001)进行抗震设计。因此现有中小学校舍相当一部分不满足抗震设防,且由于使用时间长、房屋开间大、使用功能的变化等,结构抗震能力进一步降低;有些虽然进行了抗震设防,但不能满足重点设防要求,须经过抗震鉴定和加固后方可安全使用。由此可见,砌体结构的抗震加固的意义非常重要。
校舍抗震性能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整体性连接构造上,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外墙四角缺少构造柱及贯通的圈梁;抗震构造中,大部分的圈梁、构造柱不符合规范要求,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能差,砌筑砂浆、砌体材料强度偏低,达不到抗震标准规定。抗震节点构造差,部分砌体有裂缝,局部物基础下沉。由于设计年代较早,自然老化和人为影响,部分砌体结构墙体出现裂缝和地基沉降现象,竖向承载力不足。楼梯间构造柱及圈梁未按规范进行设置也是造成震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砌体结构校舍抗震性能缺陷归纳如下:
(1 )物层数及高度超限。层数超过4 层,高度超过12m;
(2 )房屋的高度与宽度之比大于2 . 0 ,且高度大于底层平面的最长尺寸;
(3 )抗震墙最大间距超过限值。很多中小学校舍预制楼板使用相对普遍,其抗震横墙间距均超过了7m的规范限值;
(4 )大部分楼、屋面为装配式楼板,达不到刚性楼、屋面的要求;
(5 )砌筑砖强度、砂浆强度等级较低,不满足规范要求;
(6 )部分楼梯间置于物的尽端部或转角处;
(7 )外墙四角、楼梯间等位置缺少必要抗震构造柱;
(8 )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砖房缺少必要圈梁,圈梁布置设置位置高度不合理及不满足间距与配筋要求;
(9 )门窗间墙局部宽度尺寸较小,形成独立砖柱承重,对独立砖柱应加固。